要申请助学贷款,依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即可:
第一步: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将材料提供上去。
第二步:
当地资助中心会审查申请资料,审批通过后会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开具合同回执单。
第三步:
借款学生开学时将合同回执交给学校,学校自会录入信息,然后再将合同回执寄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步:
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放款(一般会先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学生的个人账户里,然后再由系统划付至学校的学费账户当中,一般会在11月中下旬发放下来,届时等学校扣完学费,若还有剩余,就会将剩余款项退给学生)。
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
1.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到9月份之间,需要办理的学生应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公告通知,了解助学贷款的截止日期,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届时就只能等下一年再进行申请了。
2.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一万二,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一万六。
3.若非大一新生,可以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进行申请,合同签订方式只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届时就能远程续贷,无需再到教育局现场办理。而等贷款申请提交,届时国家开发银行会发送回执码短信,学生只要开学把回执码交给学校就行了。
申请助学贷款有什么条件?
《申请指南》规定,申请学生主要要满足3项条件。通俗的说,一是学籍,要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生;二是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和其共同借款人(学生父母或近亲)户籍均在沈阳;三是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家庭情况如何认定,《申请指南》明确提出,我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部门是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